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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某军故意杀人案

作者:小编 更新时间:2025-01-20 点击数:

【案例名称】

蒙某军故意杀人案

【案    号】

京大检未检刑不起诉(2016)4号

【指控罪名】

故意杀人罪

【简要案情】

蒙进军于2015年8月30日21时许,将其女儿郭小玉刚生下的女婴遗弃在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福伟路一条一栋废弃的大楼内,2015年9月4日,被发现该女婴已死亡。

【主要辩点】

女婴在遗弃前是否死亡的事实没有查清,遗弃前死亡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遗弃前未死亡,则构成犯罪。女婴具体是什么时间死亡的,本案没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

【判决结果】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蒙进军不起诉。

【律师点评】

本案辩护律师在认真阅卷的基础上,充分与公诉人进行沟通交流,重点说明女婴死亡时间在案没有证据证实,不能证明遗弃前,女婴仍然有生命特征,属于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依法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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