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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作者:小编 更新时间:2025-01-20 点击数:

【案例名称】

范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    号】

(2019)京0105刑初1892号

【指控罪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简要案情】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方某伟、范某伙同肖某通等人,于2014年至2017年9月间,在本市朝阳区等地,采用公开宣传的方式,以投资中润通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可以返本付高息为由,非法吸收1000余名投资人的存款共计人民币5亿余元。后方某伟、范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主要辩点】

  1. 整个案件处于从犯地位;
  2. 如实供述;
  3. 认罪认罚。

【判决结果】范蕾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律师点评】

本案被告人家属没有能够帮助退赔损失,导致被判处二个十个月有期徒刑,同类案件,相同涉案金额,在退赔部分违法所得的情况下,均可以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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