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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广森案例 > 广森案例

王某合同诈骗、虚假注册资本案成功去掉一个罪名

作者:小编 更新时间:2025-01-20 点击数:

2012年7月5日,律师杨汉卿接受被告王X明亲属及本人委托,为涉嫌合同诈骗、虚假注册资本案的被告王X明提供辩护。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王X明先后在吉林省X林市、长X县与他人合作,先后注册二个公司,目的生产鹅绒加工项目,以建设工程为由,收取多家建筑公司履约保证金296余万元,给合作人吉林电X厂造成520万元损失,虚假出资755万元。

接受委托后,杨汉卿律师多次去吉林省吉林市,反复同承办案件警官、检察官、法官沟通案件情况、复制案卷、会见被告王X明了解案件情况,并多次到案发地长岭县、吉林市等调查取证。在助理协助下,制作阅卷提纲10余种表,详细分析案件情况,及时与被告及家属沟通辩护意见。在法庭开庭审理期间,杨汉卿律师通过交叉询问证人、仔细质证等工作,认真核对涉案犯罪数额,在法庭上提出合同诈骗罪轻辩护、虚假注册资本无罪的辩护意见。在庭后制作11页的辩护词,并附上各种表格、关系图、企业流程图等,提交法庭,以支持辩护观点。辩护词以事实和证据说话,为王X明辩护取得了良好的判决结果。最终认定王X明合同诈骗数额的127万元,以合同诈骗罪判处11年,虚假出资罪采纳辩护人观点未予以认定。

被告王X明及家属在判决后,向杨汉卿律师表示感谢,认可律师的工作,结果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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