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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森普法丨刚买房就后悔?别慌!这招教你合法退房退首付!

作者: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9-01 点击数:

“签完购房合同的当晚,我盯着银行卡里仅剩的三位数余额,突然就后悔了。”

最近后台收到不少粉丝的留言,都在诉说同一个焦虑:冲动买房后,要么发现月供压力远超承受能力,要么实地看房时发现房屋与宣传严重不符,更有甚者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证件不全等糟心事,想退房却被告知“首付不退”“要付高额违约金”。

其实,退房退首付并非不可能,关键是找对方法、抓住时机。今天广森律师就给大家梳理一套合法、高效的退房退首付指南,帮你避开坑点,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一、先搞清楚哪些情况能合法退房?

很多人以为“后悔”就能退房,其实不然。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只有满足以下几种法定情形,购房者才能有理有据地要求退房退首付,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1.开发商“五证不全”,购房合同直接无效

“五证”是开发商合法售房的前提,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签订合同时开发商五证不全,尤其是缺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份购房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

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首付款,甚至可以要求赔偿利息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若后期开发商补全了证件,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效,所以发现五证不全要尽快维权。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有权拒绝收房

收房时发现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过大?别忍!根据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超过3%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首付。

比如合同约定面积100㎡,实测只有96㎡,误差比4%,已经超过3%,此时你可以明确提出退房,开发商无权拒绝退还首付款。

3.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约定期限可退房

购房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交房时间,若开发商因自身原因(如资金链断裂、工程延误等)未能按时交房,且逾期超过一定期限(一般合同约定30-90天),购房者可发函要求解除合同。

需要留存好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证据,比如催告函、聊天记录、小区施工进度照片等,避免维权时缺乏依据。

4.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影响居住安全

如果收房时发现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如承重墙开裂、地基下沉),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如漏水、墙体大面积空鼓、隔音差到无法居住),经鉴定机构确认后,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并索赔。

这里要区分“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墙面掉漆、插座松动等小问题,开发商只需维修,不能作为退房理由;但主体结构或重大功能性问题,才能触发退房权利。

二、关键步骤:这样操作,高效退回首付

满足退房条件后,别直接跟开发商“硬碰硬”,按以下步骤走,能提高退首付的成功率。

第一步:收集证据,固定“退房依据”

这是最核心的一步!没有证据,再合理的退房理由也站不住脚。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

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收据、银行转账记录;

开发商五证不全的证明(可在当地住建局官网查询);

逾期交房的催告函、开发商的违约通知;

房屋质量问题的照片、视频、鉴定报告(可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

销售过程中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证据(如宣传册、销售承诺录音、样板间照片与实际房屋的对比)。

第二步:发“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别只口头沟通

很多人习惯先找销售或开发商协商,但口头沟通容易被“赖账”。正确的做法是:向开发商发送书面《解除购房合同通知书》,明确说明退房理由(依据哪条法律或合同条款)、要求退还首付的金额和期限。

通知书建议通过“EMS快递”寄送,收件人写开发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售后的部门,快递单上注明“解除购房合同通知书”,并留存好快递底单和物流记录,作为已履行通知义务的证据。

第三步:协商不成启动法律维权渠道

若开发商收到通知后拒绝退房,或拖延不退首付,别犹豫,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向住建部门/房管局投诉: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到住建局信访窗口提交材料,主管部门会督促开发商整改;

申请仲裁: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比如“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解决”),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提起诉讼: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证据材料和起诉状,通过法院判决要求开发商退回首付。

这里广森律师提醒大家:仲裁和诉讼只能选一种,若合同没约定仲裁,直接起诉即可。一般来说,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法院会支持购房者的合理诉求。

三、避坑提醒:这些“误区”千万别踩

1.别信“退房公司”的“打包票”

市面上有不少声称“100%退房退首付”的机构,动辄收取首付10%-20%的服务费,实则可能是通过虚假投诉、威胁开发商等违规手段操作,不仅可能拿不回钱,还可能涉及违法。维权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别轻信第三方机构的“捷径”。

2.不要“断供”逼开发商退房

有些购房者以为“不还房贷就能逼开发商退房”,大错特错!房贷是你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与开发商无关。断供会导致你逾期记录上征信,银行还可能起诉你要求还款,甚至拍卖房屋,最后“房没了、首付没了,还欠银行钱”。

3.退房后及时办理“解押”手续

如果是贷款买房,退首付前要先与银行沟通解除《借款合同》,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注销”手续,避免房屋仍处于抵押状态,影响后续权益。

买房是人生大事,签字前一定要反复确认:自己的还款能力是否匹配月供?开发商的资质是否可靠?房屋的实际情况是否与宣传一致?避免因“冲动”陷入退房困境。如果还有其他退房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广森律师会尽力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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