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森普法丨借款人离婚转移财产给前妻?债权人这样做能追回!
当借款人因债务问题陷入困境时,部分人会选择通过离婚将财产转移至前妻名下,试图以此逃避债务。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的诚信基础。面对此类情况,债权人需冷静应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下四步策略,助你破解“转移财产”困局。
第一步:快速取证,锁定财产转移轨迹
债权人需第一时间收集借款人离婚及财产转移的证据链,包括但不限于:
1、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明确财产分割条款,如房产、车辆、存款等资产的归属;
2、财产转移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房产过户手续、车辆变更登记信息等,证明财产实际流向;
债务形成时间与财产转移时间对比:若债务先于财产转移发生,且转移行为无合理对价(如无偿赠与、明显低价转让),可初步推断存在恶意逃债意图。
关键点:证据收集需合法合规,可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律师协助调取等方式获取,避免侵犯他人隐私。
第二步:行使撤销权,撤销不当财产转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若借款人以无偿转让财产、放弃债权担保或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限等方式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行为。
操作要点:
1、时效限制:撤销权行使期限为一年(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五年(自行为发生之日起算),逾期将丧失权利;
2、举证责任:需证明借款人转移财产时存在主观恶意(如明知债务未清偿仍转移财产),且转移行为导致自身债权无法实现;
3、法律后果:若法院支持撤销,被转移的财产将恢复至借款人名下,债权人可就该财产主张清偿。
第三步:追加配偶为共同被告,主张夫妻共同债务
若债务形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即使借款人已离婚,债权人仍可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前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操作建议:
收集债务资金流向证据(如转账记录、消费凭证),证明资金用于家庭共同支出;
若前妻曾参与债务协商或签署相关文件,可进一步证明其知情并同意;
在诉讼中申请追加前妻为共同被告,要求法院判决其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二次转移
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借款人或前妻继续转移剩余财产,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包括:
1、诉前保全:在提起诉讼前,向法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借款人及前妻名下的财产;
2、诉中保全:在诉讼过程中,根据案件进展申请追加保全措施;
3、执行保全:若已取得生效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接划扣被保全财产。
注意事项:
申请保全需提供担保(如保险公司保函、现金或房产抵押);
保全范围以债权金额为限,避免超标的保全;
及时关注保全期限,到期前申请续封。
面对借款人通过离婚转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不必过分担忧。法律已经提供了相应的救济途径。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及时采取正确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记住,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最终都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诚信守法,才是经营人际关系和财务往来的最可靠基石。